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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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国瑞地产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2021)苏0506民初577号民事判决。 二、苏州国瑞地产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起十日内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111000元。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085元,由***、***负担1305元,苏州国瑞地产有限公司负担78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8340元,由***、***负担2710元,苏州国瑞地产有限公司负担563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9-13 |
发布日期 | 2021-1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