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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权案件执行执行复议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天津市有机化工一厂
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渤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渤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天津东方现代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人格权案件执行
法院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复议申请人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复议申请,维持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2021)津0113执异705号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21-09-22
发布日期 202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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