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合伙投资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安徽速丰能源有限公司
上海华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伙投资纠纷
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2019)皖0321民初3691号民事判决第二项即“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变更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2019)皖0321民初3691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安徽速丰能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偿还***借款本金1465000元和利息(以1465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从2019年5月24日起计算至本金付清时止)”。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按原审判决执行;二审案件受理费21225元,由上诉人***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4-07
发布日期 2020-04-0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