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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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恒泰混凝土有限公司 湖南凯迪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湖南凯迪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290,000元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应当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本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1-09-13 |
| 发布日期 | 2021-11-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