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商品房销售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尤溪支行
福建朝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商品房销售纠纷
法院 尤溪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福建朝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21,935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15元,减半收取计507.5元,由***负担278.5元,福建朝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229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2-30
发布日期 2020-04-0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