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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之诉民事二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安徽兴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巨力新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执行异议之诉
法院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2020)皖0503民初5743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安徽巨力新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的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8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80元,均退还安徽巨力新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21-04-23
发布日期 202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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