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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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钢实业公司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武汉慧毓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赤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霍邱县九龙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准许武钢实业公司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撤回上诉。 二、准许霍邱县九龙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三、撤销霍邱县人民法院(2019)皖1522民初2406号民事判决。 一审案件受理费11704元,减半收取计5852元,由霍邱县九龙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1704元,减半收取计5852元,由武钢实业公司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负担。 本裁定系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19-11-19 |
| 发布日期 | 2019-12-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