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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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书铭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全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书铭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5,696.08元、财产保全费4,316.08元,共计10,012.16元,由原告书铭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8-31 | 
| 发布日期 | 2021-11-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