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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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慕欣澄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鲁彩(山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江苏慕欣澄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3169561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冻结银行存款期限不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期限不超过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超过三年,申请人可申请延长期限,续行期限不超过前述规定的期限)。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10-12 |
发布日期 | 2021-1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