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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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江西力阳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法院 |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8- 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1,700元,减半收取5850元,财产保全费4520元,共计10,370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7-22 |
发布日期 | 2021-1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