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山东东阿百年堂阿胶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沪0120民初21564号之二 解除保全申请人:上海曙扬包装制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任琳,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春龙,上海昌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山东东阿百年堂阿胶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桂会琳。 申请人上海曙扬包装制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山东东阿百年堂阿胶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19年10月16日作出(2019)沪0120民初21564号民事裁定。 解除对被申请人山东东阿百年堂阿胶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价值人民币152,242元的财产保全措施。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1-22 |
| 发布日期 | 2020-04-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