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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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鑫宏磊建材有限公司 眉山宏磊建材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
| 法院 | 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2021)黔0303民初1355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眉山宏磊建材有限公司、贵州鑫宏磊建材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4060元(已减半),二审案件受理费8120元,减半收取4060元,共计8120元,由眉山宏磊建材有限公司、贵州鑫宏磊建材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1-08-27 |
| 发布日期 | 2021-11-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