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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保护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物权保护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朝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解除对被执行人***在朝阳银行025020120110300008423账户内存款人民币500.00元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6-23
发布日期 2021-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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