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浙江桐庐恒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桐庐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浙江省桐庐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浙0122执2134号 申请执行人浙江桐庐恒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陈国忠、江月娥、陈国荣、林土珍、王志明、邵晓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09月05日立案执行。经执行,本案案款已全部执行到位,该案现已执行完毕,本院将终结被执行人财产报告程序,解除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高消费限制、财产查封等在内的所有限制措施及强制措施,同时本院将对(2019)浙0122执2134号案件以执行完毕方式予以报结,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
| 裁判日期 | - |
| 发布日期 | 2020-04-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