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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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山东凯旺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德州市德城区黄河涯镇人民政府 德州市绿原农业开发中心 平原乾鑫能源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侵权责任纠纷 |
| 法院 | 平原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山东凯旺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山东凯旺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2-11 |
| 发布日期 | 2021-11-0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