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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通号工程局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通号工程局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四平利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0343元由***负担;通号工程局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号工程局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预交的案件受理费72226元,由通号工程局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号工程局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56105元,退回给通号工程局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号工程局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6121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8-30
发布日期 2021-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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