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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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博罗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追加第三人***、***、***、***为(2021)粤1322执1127号案的被执行人;***在尚未缴纳的180万元出资范围内、***在尚未缴纳的180万元出资范围内、***在尚未缴纳的120万元出资范围内、***在尚未缴纳的120万元出资范围内对本案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二、驳回申请人的其他异议请求。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 |
| 裁判日期 | 2021-10-23 |
| 发布日期 | 2021-11-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