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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极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镭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
法院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原告北京镭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极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31日签订的《快递业务合作协议》自2021年5月17日解除;

二、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北京极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北京镭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快递费27 673.26元、电子面单预付款6043.4元;

三、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北京极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返还原告北京镭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网络建设费6666.67元、风险保证金10 000元、装修保证金5000元及系统使用费4000元;

四、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北京极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北京镭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经济损失4万元;

五、驳回原告北京镭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所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591元,减半收取计2295元,由被告北京极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7-28
发布日期 2021-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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