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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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沙田造纸厂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委托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本院(2021)粤1972执305号执行裁定书,异议人东莞市沙田造纸厂有限公司、***无需支付1100000元及执行费13400元; 二、驳回异议人东莞市沙田造纸厂有限公司、***其他异议请求。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复议申请书,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向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 裁判日期 | 2021-04-27 |
| 发布日期 | 2021-10-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