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法院 | 民权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零八条第三款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原告***的起诉。本案不收取案件受理费,原告预交的案件受理费338元,予以退回。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6-23 |
发布日期 | 2021-1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