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股权转让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东壹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韶关市众投邦创新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广东鲜生壹号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股权转让纠纷
法院 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0)粤0232民初1320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韶关市众投邦创新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的全部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韶关市众投邦创新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负担。

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韶关市众投邦创新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负担。广东壹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已向本院预交的100元,由本院予以退回。韶关市众投邦创新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应向本院交纳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7-26
发布日期 2021-10-3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