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四川乾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元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告四川乾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5420386元或查封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上述保全措施中,对银行存款的冻结期限为一年,查封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申请人如需申请延长期限的,应当在上述期限届满前十日内书面向本院申请续封或者续冻,逾期未申请的,查封、冻结效力自期限届满后消灭。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逾期不申请的,丧失申请复议的权利。

裁判日期 2020-01-07
发布日期 2020-04-0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