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商标行政管理(商标)行政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饼业协会
国家知识产权局
类型 行政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商标行政管理(商标)
法院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20)京73行初10341号行政判决;

二、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商评字[2020]第165334号《关于第22790214号“西樵大饼”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三、国家知识产权局就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饼业协会针对第22790214号“西樵大饼”商标提出的驳回复审申请重新作出决定。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各一百元,均由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饼业协会负担(均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10-25
发布日期 2021-11-0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