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东稳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抵押合同纠纷 |
| 法院 |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协助原告***办理位于肇庆市端州区(鸿健楼)902房及车房,房地产权证号:粤房地证字第C××6号、C××6号(抵押登记权利人:***;义务人:***、罗妹)的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3125元(原告***已预付),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8-04 |
| 发布日期 | 2021-10-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