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重庆百养堂大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北京九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享有要求被执行人重庆百养堂大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继续履行债务及依法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的权利,被执行人重庆百养堂大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北京九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履行债务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北京九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发现被执行人重庆百养堂大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刘亚东 审 判 员 赵 鑫 审 判 员 张凤华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书 记 员 吕旌辉 |
| 裁判日期 | - |
| 发布日期 | 2021-10-2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