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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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辽宁阿里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冻结被执行人辽宁阿里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8257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
案号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执行裁定书 冻结被执行人辽宁阿里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8257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需要续行冻结的,申请执行人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15日内提出续行冻结的书面申请。 本裁定立即执行。 二零二一年十月十八日 |
裁判日期 | 2021-10-18 |
发布日期 | 2021-10-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