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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苏辉丰石化有限公司
维讯化工(南京)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江苏辉丰石化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31648元,减半收取15824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20824元,由原告江苏辉丰石化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21-07-30
发布日期 2021-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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