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侵害商标专用权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中艺领秀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湖北周黑鸭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香河正大有限公司
周黑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
北京中艺领秀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
北京鸭迷鸭蜜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周黑鸭食品有限公司
北京超发利商贸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侵害商标专用权纠纷
法院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赔偿原告湖北周黑鸭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经济损失15000元;

二、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赔偿原告湖北周黑鸭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合理开支8440元;

三、驳回原告湖北周黑鸭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300元,由原告湖北周黑鸭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负担500元(已交纳),由被告***、***、***负担18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交纳)。公告费820元,由被告***、***、***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2-21
发布日期 2020-04-0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