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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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视天下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济南龙典影视广告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广告合同纠纷 |
| 法院 |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山东龙视天下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2074元,减半收取11037元,诉前保全费5000元,均由原告山东龙视天下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8-2 |
| 发布日期 | 2021-10-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