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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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罚金 |
法院 | 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19)粤1202执1775号 邓健文: 关于本院刑事审判庭移送的被执行人邓健文追缴罚金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邓健文已缴清罚金1000元,因此,本院作出的(2016)粤1202刑初363号刑事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本案可办理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注:具体事宜请与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组联系,联系人:郭锦、黎柏宏,联系电话:0758-275××××,联系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前进南路9号,邮编526060。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1-1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