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东莞市万合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粤1973执12342号 申请执行人黄泽栋、王睿与被执行人东莞市凯联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2021)粤1973民初12852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予以受理。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经过本院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已收到执行款31625.16元,并于2021年8月20日向本院提交结案申请书。 本院认为,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本院执行费已缴纳。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现作如下告知: (2021)粤1973执12342号案已执行完毕,本院予以结案。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日 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粤1973执12342号 申请执行人黄泽栋、王睿与被执行人东莞市凯联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2021)粤1973民初12852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予以受理。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经过本院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已收到执行款31625.16元,并于2021年8月20日向本院提交结案申请书。 本院认为,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本院执行费已缴纳。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现作如下告知: (2021)粤1973执12342号案已执行完毕,本院予以结案。 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日 |
裁判日期 | 2021-8-20 |
发布日期 | 2021-1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