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天津市长城电子有限公司 天津陆矿商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确认天津市长城电子公司与天津市万龙消防产品销售有限公司于2002年就坐落于天津市河北区土地及厂房签订的《意向书》有效。 案件受理费80元,由被告天津市长城电子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3-5 |
| 发布日期 | 2020-04-0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