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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信用卡纠纷
法院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申请执行人对本裁定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天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2019-9-20
发布日期 2020-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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