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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浙江世豪阀门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永嘉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浙江省永嘉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浙0324民初4477号

原告:浙江世豪阀门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永嘉县桥下镇六岙村(永嘉县名门锁业有限公司内)。

法定代表人:郑庭海。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跃枢,浙江永瓯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浙江世豪阀门有限公司诉被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6月24日立案。原告浙江世豪阀门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浙江世豪阀门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郑晓锋

二零一九年七月二日

书记员徐晓杰

裁判日期 2019-07-02
发布日期 2019-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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