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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全鑫建设有限公司
新疆天山筑友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新疆天山筑友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00元,原告已预交,现由原告新疆天山筑友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自行负担。

裁判日期 2021-7-13
发布日期 2021-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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