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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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小南国花园酒店有限公司 上海小南国海之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凌佩贸易有限公司 小南国集团上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2018年1月1日原告(反诉被告)上海凌佩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反诉原告)上海小南国花园酒店有限公司签订的《中餐厅委托管理合同》于2019年6月26日予以解除。 案件反诉受理费40元,由原告(反诉被告)上海凌佩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何 敏 人民陪审员 瞿国富 |
| 裁判日期 | 2020-1-20 |
| 发布日期 | 2020-04-0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