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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宝鸡市陈仓区XX社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3410元,退还原告宝鸡市陈仓区XX社。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7-20
发布日期 2021-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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