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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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2020)湘0111民初4258号民事判决; 二、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向***退还货款12,000元; 三、限***在***上述债务范围内承担5,000元的补充赔偿责任; 四、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00元,公告费560元,共计660元,由***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1-1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