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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宜兴宜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宜兴市金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同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氿渡投资有限公司
广德县广通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泾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宣城荷凤农牧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675元,按25%收取计168.75元,由原告宣城荷凤农牧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2021-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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