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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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爱德印刷有限公司 南京爱德印刷厂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经济补偿纠纷 |
| 法院 |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原告南京爱德印刷有限公司支付被告***工资11955元、经济补偿金297166元,合计309121元,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元,本院免予收取。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8-9-13 |
| 发布日期 | 2020-04-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