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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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银莱农牧实业有限公司 南京良锦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中新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良锦公司所有诉讼请求。 本案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2689元,由原告良锦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应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账户名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市汉口路支行,开户行账号:4301011329100245018) |
| 裁判日期 | - |
| 发布日期 | 2020-04-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