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东星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维多利亚(天津)酒店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江苏特兴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先河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黑田贸易有限公司 金龙机电(杭州)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 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天兆勤土地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 苏州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待今后发现三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作出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20-3-30 | 
| 发布日期 | 2020-04-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