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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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捷埃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广州弘高展览策划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粤0106民初40604号 原告:广州弘高展览策划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羊国富。 委托诉讼代理人:郑海,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范尧捷,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成都捷埃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孔大伟。 原告广州弘高展览策划有限公司诉被告成都捷埃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原告在收到本院依法送达的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指定的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按原告广州弘高展览策划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20-3-27 |
发布日期 | 2020-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