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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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顺捷专用汽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一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河北云捷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一汽财务有限公司 河北博宏货物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返还原告河北云捷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代偿款91655.47元; 二、驳回原告河北云捷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273元,保全费1120元,由原告河北云捷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负担410元,被告***负担1983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12 |
| 发布日期 | 2020-04-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