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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新余市永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分宜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在银行、微信、支付宝的存款1640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案件申请费36元,由申请人新余市永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5-26
发布日期 2021-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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