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法库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辽宁省法库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法库支公司赔偿原告***医疗费10,000.00元、精神抚慰金5,000.00元、残疾赔偿金74,684.00元、护理费14,151.47元、误工费16,164.53元,合计120,000.00元; 二、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66,506.97元,误工费6,542.08元,住***。 案件受理费1,323.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14 |
| 发布日期 | 2019-12-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