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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东日新体育设施有限公司
德州市大成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曹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扬州成瑞线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山东狮王陶瓷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932元,减半收取计1466元,财产保全费1270元,共计2736元,由原告山东狮王陶瓷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202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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