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罚金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罚金
法院 将乐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终结将乐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闽0428刑初63号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申请执行人申请或者人民法院依职权恢复执行的,应当重新立案。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1-8-27
发布日期 2021-10-1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