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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新疆万源钢铁有限公司
新疆宝新恒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三坪垦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新疆万源钢铁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0492元,减半收取10246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新疆万源钢铁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2-05
发布日期 202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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