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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连云港浩宇石英有限公司
东海县太阳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东海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东海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苏0722执4435号

申请执行人:连云港浩宇石英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东海县太阳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连云港浩宇石英有限公司与东海县太阳光新能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经本院立案受理,被执行人已履行全部给付义务81457.94元(执行标的73310元及利息直接给付申请人,执行费1000元)。

申请人自愿申请结案。至此,(2021)苏0722执4435号案件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裁判日期 2021-9-30
发布日期 202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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